申请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十三条规定;
(二)注册资本zui低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
(三)有必要的场地、设施及技术方案;
(四)公司及其主要投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电信业务经营不良名单和失信名单;
(五)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材料
1.业务发展和实施计划及技术方案专用表格(在线填写)
信息服务(仅 限互联网信息服务)和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需提交域名证书(电子版,复印件1份);涉及专项审批的项目还需提交相应主管部门审批的文件(电子版,复印件1份)
2.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在线填写)
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电子版,复印件1份)
声明条款(电子版,原件1份)
3.公司及人员情况表(在线填写)
三位负责人近一月社保证明(电子版,原件1份)
4.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在线填写)
5.股东追溯及其相关证明材料(在线填写)
申请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电子版,原件1份)
6.依法经营电信业务承诺书(电子版,原件1份)
7.电信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