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如何申请?
一、申请者向省局政务服务审理单位提出申请材料。省局政务服务审理单位在5个工作日开展方式核查,符合要求的,发送给审理通知单,并将申报材料转交药物护肤品商品流通监管处;不符合要求的,发送给未予审理通知单并一次性书面形式告之申请者所需补正的所有原材料。
二、药物护肤品商品流通监管处接到申报材料后,在14个工作日开展审批、审核,准许的,制做《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转交省局政务服务审理单位;未予准许的,制做《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转交省局政务服务审理单位。
三、省局政务服务审理单位接到原材料后,在1个工作日通告申请者,并派发《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申请需要哪些条件?
一、公司应是依规开设的公司事企业或其他机构(换句话说本人无法申请)。
二、公司需有进行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主题活动的有关工作人员、设备及有关规章制度(需要有专 业技术人员、有关硬件配置和服务规范)。
三、公司需有2名以上了解药物、医疗机械管理方法法律法规、政策法规和药物、医疗机械的专 业技能的专 业技术人员(2名工作人员须要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