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公司流程:
1、发布公告。企业选择简易注销程序的,在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前应主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发布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及全体投资人承诺等信息的公告
2、信息推送。省工商局依托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实现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商务、地税、国税等部门之间的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相关信息的推送与反馈,其他部门可以通过公示系统获取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相关信息
3、提出异议。公告期内,相关部门可以对企业注销提出异议。公告期届满后公示系统不再接收异议
4、申请登记。企业应当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登记机关提交申请材料申请简易注销登记5、受理与决定。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也可利用公示系统对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企业进行检索检查,根据情况作出是否准许注销的决定
公司、法人被列入黑名单
6、未在规定时间内注销的企业会被工商部门拉进黑名单,以后该企业要去工商、税务办理任何事务都会经历严格的筛选审核。
7、被吊销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会被工商局列入黑名单,在3年内无法使用自己的名义再注册公司。
8、税务则被列入监控黑名单,如再注册公司,将被税务机关追溯补税罚款。
9、银行个人信用记录不良将保持七年,而且要被罚款;个人信用记录不良将进入征信系统,对本人以后银行、出国等都会有所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