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中介(猎头):人才供求信息的收集、整理、储存、发布和咨询服务人才信息网络服务 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有关业务
职业中介:为劳动者介绍用人单位、为用人单位和居民家庭推荐劳动者、开展职业指导、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服务、收集和发布职业供求信息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事互联网职业信息服务、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准的其他服务项目
一、许可证申报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个人应或有政治权利和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有明确的机构名称、业务范围、机构章程、管理制度、企业名称中冠有“人力资源”字样。
3、有完备的办公设施,建有记录服务对象、服务过程、服务结果和收费等情况的工作台账,有两台以上用于业务活动和信息资源管理的微机。注册资金符合相应的规定要求。
4、场所面积不得少于40平方米,专职工作人员3人以上(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二、许可证申报的材料
1、开办申请书。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公章。
4、办公场所产权、使用权证明或合法的租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法人或拟任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的基本情况(花名册),身份证及复印件,院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及从业证明。联合开办的,还应提交合作协议书。
6、具备职业指导资格的专职工作人员的相关证明,职业指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机构章程、管理制度、业务流程、台账管理、收费标准材料。
8、《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告知承诺书》。